| | | | | | | 贵州省成立卫生系统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组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
| | 【发布时间】:2010-04-08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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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卫生厅成立了卫生系统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组,推动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项目规范工作。
工作组将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做好全省医疗机构的成本监测工作,为制订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科学的测算和论证基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调整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推动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项目规范工作的落实。
同时,工作组将按照《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各级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省物价局审批,并将经批准试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备案;对需进行价格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后提出建议,报省物价管理部门作为定价参考或调价依据;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等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对可单独收费的特殊一次性医用耗材、体内置放材料等的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的培养培训,并及时回复或解释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提出的关于医疗收费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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