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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0-03-16  【部门】:监察室  【阅读人数】: 5968

 

 

 

 

 

—在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  邵千里

2010127

 

 

 

 

 

 

各位领导、同志们:

 

昨天下午召开了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富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2009年我省卫生工作,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刘晓凯副省长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厅党组的安排,今天上午召开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我就2009年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及今年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09年工作情况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厅领导高度重视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富同志亲自任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组长,研究部署党风行风工作,其他厅领导也结合业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全省卫生系统以卫生改革与发展为中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不正之风,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防止失职渎职行为,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是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2009年的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卫生厅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按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厅党组成员按分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暨行业作风建设与各地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直各单位按照卫生厅要求将目标内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在全省卫生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厅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省委检查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希望大家在2010年继续狠抓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卫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1.加强教育、重视学习,增强廉洁自律。认真学习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第十届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驻厅纪检组坚持每季度组织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把加强学习作为一件常规工作来抓,并加强与直属单位的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在厅机关大力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干部读一本廉政方面的好书活动,为厅处级以上干部订购了《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制作了党风廉政宣传展板,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行政。部署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2.分解工作任务,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我厅制定下发了 《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卫生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惩防体系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8个部分28项制度建设,73项具体工作。责任处室依据分解的具体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制度。

200912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龙超云同志带队对我厅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检查,肯定了我厅在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推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3.落实厉行节约制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省委办公厅贯彻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工作部署,我厅严格控制出国境数量,公务车配备按照程序报批,努力削减公务开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按照省纪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519,我厅召开了动员会,在厅机关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卫生监督局、贵医附院接受了重点检查,我厅开展了对省医学会办公室的重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均未查出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

4.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卫生系统2009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要点》,联合省纠风办、劳动厅、工商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单位,转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开展年中督导和年底检查工作。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卫生系统2009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学习。今年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涉案人员3人,3人被行政处分,1人被纪律处分,涉案金额7.6万元;正在查处案件2件。继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今年全省卫生系统,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回扣、开单提成255人,金额23.31万元;受党纪政纪处理17人。

5.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各级医疗机构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工作,全省共1622家医疗机构执行医德考评。08年和09年,我厅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09年共培训55572名医务人员。通过培训,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得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认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200910月,我厅组织了11名行风监督员,在省医、贵医附院、安顺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和平坝县、兴义市医院等7家医院,开展了就医环境、医疗技术和医患沟通、医疗服务价格3个大项13个小项的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800多份,经调查,各医疗机构的综合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率在逐年上升。

6.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涉农资金管理。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保障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对涉农资金,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实行公开制、备案制、责任追究制。

2008年底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以来,我厅成立了扩大内需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新增投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发〔2009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卫办发〔2009134号),驻厅纪检组和驻厅纪检监察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驻黔卫纪发〔200810号)。

在新增中央投资14批卫生项目中,共安排我省卫生系统扩大内需项目1539项(包含卫生土建项目681项,卫生机构设备购置项目858项)获得中央支持,总投资1618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988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7600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其它投资400万元。项目覆盖了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以及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院和卫生机构设备购置等领域。

7.积极推行和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了《贵州省省级、市(州、地)级非赢利性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采购手册》、《贵州省县及县以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采购手册》、《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产品目录》和《贵州省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成交候选产品目录》,按照药品及耗材采购目录,2009年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和耗材21亿多元。

2009年,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的要求,为了有效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7月份我省及时组建了药品集中采购领导机构和经办机构。成立了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刘晓凯为组长,14家单位为成员的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仲裁组。贵州省编办批复成立了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编制30人,为隶属省卫生厅的事业单位。经过全厅的艰苦努力,建立了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心在12月底正式运行,开始了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为规范药品购销秩序、降低药品价格,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 积极推行政(院)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把推行政务、办事公开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加强政治文明和落实法治建设,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各医疗机构将服务信息、药品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纪律、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医疗机构都开展了公开服务承诺、导医导诊便民活动,在院内公布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2009年清退乱收费9起,金额3.05万元。通过政(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了我省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9.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009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共接到来信来访86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了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

在肯定2009年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一些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的医疗差错,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有的地方和单位商业贿赂出现反弹,而且形式和手法更趋隐蔽多样,需要继续保持治理工作的力度和强度;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发挥不够;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工作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措施以及组织机构等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应当持续改进和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推动2010年卫生系统反腐倡廉不断迈向深入

201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完成五项重点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持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维护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教育引导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腐败问题。(2)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针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发生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3)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抓好由卫生部门负责的政府投资和使用的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重点对2008年以来的投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在项目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和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解决。(4)继续扎实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财务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既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作出处理,又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源头治理的有效措施,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严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内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根据属地化管理情况,与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格局。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细化分解,制定了2010年《目标责任书》。今天,厅领导将按照责任分工与各市(州、地)卫生局、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人签订2010年行业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直属单位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

各地各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到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结合业务分工具体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把本单位党风行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研究部署和指导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任务的分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按照责任目标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1.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系统谋划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体系建设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督办机制、考核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2009年,厅党组制定下发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分工方案,从今年起到20123年时间内,我们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制度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制度执行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抓好所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建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我省卫生系统思想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比较健全,权力运行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卫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2.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

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

3.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成果。各地区各单位对列入规划尚未制定出台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研究制定。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进行研究梳理,根据实际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人员轮岗交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律法规入心入脑,明确是非界限,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办顶风违纪违法等严重商业贿赂的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

进一步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不断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要抓紧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和管理。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使用和奖惩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直至取消资格。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4.切实加强扩大内需项目和涉农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新农合基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定,强化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严格执行“四制”,保障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卫生政策措施及项目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保证配套资金到位,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使扩大内需项目实实用在改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上,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加强在扩大内需项目中违纪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

5.切实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要加强集中采购经办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尤其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的制度,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紧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合理配置知识结构和专业构成,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科学遴选专家,完善专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要继续完善采购软件和监管平台,确保集中采购的正常、高效、安全运行。

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规范。要认真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工作制度,确保集中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招标后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认真履行购销合同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回款,对不按时回款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积极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和其他工作的衔接。要做好集中采购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总的要求是,基本药物采购要与目前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监管、统一配送,不再另设采购平台,同时要充分考虑基本药物的特殊性,在具体制度安排上要符合客观实际和要求。

(四)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纠风工作要与深化医改工作,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学习医疗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乡村医生及其他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医改政策和医学科学,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为重点,狠抓医疗机构行业作风建设。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深入推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格按照考评的内容和方法,对医务人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开展单病种收费试点,各试点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四是切实加强医院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尤其要加强医院内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完善和扩大预约诊疗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方便患者就医。五是进一步提升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六是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处理为主逐步转变为第三方调解为主,并通过保险赔付。要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实行首诉负责制,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医闹行为。七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要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医德医风,规范诊疗行为。八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纠风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业务部门和职能科室要把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层层落实责任制。医院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上,对疏于管理造成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院长的责任。此外,要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规范卫生行业协会、学会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全面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卫生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加强新时期卫生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强化实践锻炼,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要树立精细化的思维方式,坚持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作往具体里抓、往深入里抓,确保任务落实。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

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铸造一支优秀的纪检队伍。受客观因素制约,卫生纪检监察机构普遍存在人手少、任务重、人员编制不够用的问题,在增加编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尤其是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领导和工作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同志都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清正廉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是事关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成败的重要工作,是整个卫生行业的工作,需要全行业都来参与、支持。因此,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不仅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一个有效办法。要积极协助党组(委)研究制定加强组织协调的制度办法,明确组织协调的内容、程序、方法、职责分工以及责任追究办法等。纪检监察机构内部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责任制,认真落实组织协调事项。要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年初任务分解、年中督促检查和年底总结考核三个环节,协助党组(委)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有关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全行业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做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促进我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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