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发布时间】:2010-01-08 【部门】:办公室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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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我省88个县(市、区)全面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妇幼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妇幼卫生指标大幅提高。
2009年,中央项目转移支付投入资金达1.37亿元,各级地方财政投入367.38万,主要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县乡产科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医疗设备购置、农村家庭尤其是孕产妇孕产期保健的健康教育等方面。省、地、县三级顺利启动最后23个新增县并全面部署88个县(市、区)的项目工作;省级完成对九个市(州、地)及11个县22个乡的行政督导和业务指导,市(州、地)督导县级174次,覆盖394个乡,县督导乡707次,覆盖1531个乡;省卫生厅安排65个经审查合格的县级产科人员到四家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为期四个月的临床进修,在县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进修的妇产、儿科人员达445人;省级组织地、县两级共250人进行管理和业务方面培训,县级办培训班259次,培训17214人次。
妇幼保健工作是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人群健康水平的重要指针。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妇幼卫生指标有大幅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2008年的57.69/10万,下降到2009年的50/10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8年的18.17 ‰、23.3‰,下降到2009年的14.8‰、18.9‰;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0.117‰,在项目目标1‰以内。2009年住院分娩率为77.3%(2008年住院分娩率为68.85%)。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孕产妇死亡率为82/10万、婴儿死亡率为2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6‰),并低于西部地区2008年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为51.5/10万、婴儿死亡率为22.4‰、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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