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举办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培训班的通知<黔中医药发〔2009〕65号> |
| | 【发布时间】:2009-10-13 【部门】:中医药局 【阅读人数】: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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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级医疗机构: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治甲型H1N1流感人才培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我局决定于2009年10月中旬在贵阳举办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培训班。各地区,各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派人参加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10月16日—17日,15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华振宾馆(贵阳市宝山北路76号,贵阳中医一附院对面)
三、培训对象:
各县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骨干1名,无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的由县人民医院选派中医骨干1名,地市级或地级所在地中医医院中医骨干2名,省级医疗机构中医骨干2名。
四、其他:
培训结束授予省级中医药I类学分3分。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学员自带笔记本。会议回执务必于10月14日前报送我局,各市(州、地)卫生局汇总本地区回执后报我局,会议回执报电子版。
联系人:周 茜 毛 峰 电话:0851-6815561
E-mail: GZZYJ@163.COM
附件:会议回执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培训班会议回执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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