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省卫生厅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使用环节管理 |
| | 【发布时间】:2006-11-10 【部门】:信息中心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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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6日,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五一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的督查,重点督查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处方合格率及医务人员培训情况等。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医疗机构要将培训考核等情况记入个人技术档案,纳入继续教育管理,以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业务水平。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新品种筛查制度、药品分级管理使用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用量监测等制度。并重点加强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药品、激素类药品及处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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